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规定了深圳市(不含深汕合作区)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规范适用于现有水质净化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水质净化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他污水或初期雨水等处理设施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免责声明:本网站标准资料仅供参考,使用标准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
最新动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