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4 17:16:41

  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了《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这是在生态环境部《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对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做出的系统部署。在省厅监测处的指导下,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了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方案的编制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监测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按照实现“大监测”、确保“真准全”、支撑“大保护”的国家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强化了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进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与往年监测工作要点及监测方案相比,今年最大的不同在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成为一个独立的章节。在往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海水浴场水质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方案的基础上,扩充了监测指标,并对监测工作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此外,还增设了苏北浅滩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近岸海域海洋垃圾监测、田湾核电站周边海域海洋放射性监测、绿潮遥感监测、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灾害遥感巡查等内容,极大地提升了海洋监测工作质量,为保护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监测方案的实施,将切实发挥顶梁柱、生命线、先锋队的作用,对于推动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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